一 . 确定采购
请确定采购后与销售部确定所采购产品的种类,数量和总价
二 . 汇款
请将货款汇至以下银行帐号:
户名:
上
开户行:
工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
帐号:
1001194909006771318
三. 请电汇货款后将以下资料传真给我司:
-
所购样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包装规格
-
电汇底单
-
邮寄地址、具体收件人姓名
-
开具普通发票,请传真所开普通发票的抬头
-
开具增值税发票,请传真贵司增值税发票资料
四. 发货
我们将在收到电汇底单传真后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。
如无法传真电汇底单,客户须通知我司销售部汇款日期以便查帐,款到后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。
快递:中国邮政快递 EMS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