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. 确定采购  
          请确定采购后与销售部确定所采购产品的种类,数量和总价 
          二 . 汇款 
          请将货款汇至以下银行帐号:  
          户名:
 上
 
          开户行:
 工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 
          帐号: 
 1001194909006771318 
          三. 请电汇货款后将以下资料传真给我司: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  
所购样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包装规格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  
电汇底单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  
邮寄地址、具体收件人姓名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  
开具普通发票,请传真所开普通发票的抬头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- 
              
开具增值税发票,请传真贵司增值税发票资料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
          四. 发货  
          我们将在收到电汇底单传真后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。  
          如无法传真电汇底单,客户须通知我司销售部汇款日期以便查帐,款到后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。  
          快递:中国邮政快递 EMS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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